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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在新《商标法》中被商业禁用

时间:2014-09-29  来源:  作者:

“驰名商标”在新《商标法》中被商业禁用

 

随着“驰名商标”在新《商标法》中被商业禁用,生产经营者将不得把“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也不得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近日,盐池工商局就新《商标法》中商业禁用“驰名商标”这一规定,集中执法力量对大中型商场超市和小型经营单位以及本地“中国驰名商标”授权使用单位进行了分类检查指导。执法人员对存在问题的商品进行了限期使用和下架处理,对问题广告进行了限期清除,对本地商标有问题的进行限期使用和拆除标识牌的处理。

    目前,执法人员正在对备案登记商品和限期使用包装及限期拆除标识牌、广告牌等情况进行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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