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我们的地理标志保护初见成效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在全国部署开展“赣南脐橙(及图)”地理标志商标专项保护行动,行动将延续至今年3月底。
“赣南脐橙(及图)”地理标志商标于2009年核准注册,2011年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近期,随着赣南脐橙陆续上市,北京、上海、山东、浙江嘉兴、江苏南京、辽宁沈阳、陕西西安等地果品批发市场均出现非江西赣南产区出产的脐橙冒充赣南脐橙批发销售的情况。这些品质参差不齐的脐橙流入市场,侵犯了“赣南脐橙(及图)”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损害了赣南脐橙的品牌形象和消费者权益,此次专项行动将有针对性地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赣南脐橙(及图)”地理标志商标专项保护行动只是我国地理标志商标保护的一个缩影。我国自1985年3月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后就开始了保护地理标志的相关工作。2001年我国第二次修改《商标法》时,规定地理标志可以作为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保护。2003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新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工作驶入快车道。
截至2013年9月30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初步审定和注册的地理标志已有2000余件,其中国外申请人在我国注册的地理标志有4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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